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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(1 / 3)

谢初点头,“好,等过户了我就把茶叶铺子搬过来,婶子下次来就方便了。”

姜让正准备走,突然一个跟她五分相似、看上去比她还小两岁的小姑娘冲出来,揪着谢初就闹,“谢初你个王八蛋,我现在才知道,你是把我当替身啊!”

姜让:……

谢初:……

小姑娘抽抽噎噎,她怎么那么倒霉,之前遇到一个温文尔雅的中年男人各种照顾他,是谢初找到她,说那男人有老婆,她不过是长的有几分像他前妻,前妻死后狗男人又惦记前妻的好,骗她当三儿呢。

她那一刻就喜欢上谢初,刚才看到谢初跟一个女孩子在杂货铺说说笑笑,狗东西,原来谢初帮她,只是因为她长得跟这个女孩有几分相似。

女孩子哭的稀里哗啦,姜让一边笑一边给她递纸巾,“那个,你误会了,我是谢初的婶婶。”

“啊?”女孩子抬起头来,不敢相信,“你骗人,谢初只有一个叔叔,已经死了,到死都没有结过婚,他哪儿来的婶婶。”

谢初跟老家那边早就断绝了关系,他说的叔叔,自然是顾青城。

姜让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她看,“你看,我都四十出头了,我还能骗你不成。”

女孩子这才不好意思起来,“原来是婶婶啊,您看着可真年轻,我跟谢初在谈恋爱。”

谢初:“小丫头,我们不是朋友吗,什么时候确认的关系?”

“就刚刚啊,婶婶就是见证。”小姑娘甜甜一笑。

谢初也有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,他知道姜让还有事要忙,给那女孩送到车里,“婶子,我们走了。”

姜让冲他们挥挥手,转身进了杂货铺。

黑幕过去,她回到了民国,姜让眼睛一酸,这一次,她看到了八岁的顾青城。

作者有话说:

因果在动笔的时候就定下啦,这篇走感情流,短篇不长,已经在收尾了。

“打死这个小乞丐, 敢偷我们的东西,打死他!”

“我没有偷东西,这是西餐厅后厨的叔叔给我的。”

“胡说八道, 面包多金贵,谁会施舍给你这个小乞丐,肯定是偷的。”

四五个十几岁的大乞丐,围着一个衣衫褴褛八九岁大的孩子,要抢他怀里一块面包, 对他拳打脚踢。

姜让隔着一条马路, 离他们还有二百米的距离,那个倔强的少年她见过啊, 结婚去基地的之前,卫良正给过她一个铁盒子, 那里面是顾青城从小到八岁的照片。

她看到八岁的顾青城了。

姜让朝他跑过去,那孩子狠命的撞翻一个, 踹倒一个, 被剩下的三个按在地上揍, 他一口咬在挥拳的那只脏兮兮的胳膊上,那大乞丐吃痛, 捂着胳膊嚎叫,底下那孩子踹开他爬起来就跑。

“顾青城!”姜让在他身后追着, 他跑的太快了,她追不上,两个路口就追丢了。

她叫他的名字,他怎么不回头?无论谁被叫了名字, 肯定要回头看一眼的吧。

姜让垂头丧气的回到房梁都塌掉的杂货铺, 坐在豁了口的门槛上, 旁边有个修鞋子的老伯,兵荒马乱的,他也并没有生意。

姜让的小皮鞋跑断了鞋带子上的搭扣,头发也跑散开了,样子挺狼狈的。

老伯也没生意,说道:“丫头,我给你修下鞋子吧,不要钱。”

姜让脱下了鞋子。

老伯粗糙的大手灵活的很,挑了和皮鞋颜色相近的线,“哎,这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打完,街头上到处都是没人要的孤儿,你看那个被打的小的,是个新来的刺头,又不合群,老是被欺负。”

“不过那孩子勤快又机灵,从来不围着人乞讨,总是去饭店的后厨帮着倒垃圾、刷碗,光干活也不说话,有时候人家可怜他,也会给他点吃的。”

姜让手捂着脸,眼眶酸涩,她听卫良正说过,顾青城失踪之后,他十几年都在找他,一点一点找到他沿途的踪迹,那些人说,是有那么一个漂亮又倔强的孩子,往饭店一站从不乞讨,总是眼明手快的帮着拖地倒垃圾刷盘子,也不说话,一连好几天,夜里就窝在房檐下睡觉。

问也不说话,大家都叫他小哑巴,给他东西吃,还给他几角钱,他就全部买了馒头,揣在怀里继续赶路,就这样一连流浪了好几个月。

卫良正说,每打听到一点消息,他的心就碎了一分。

入夜的时候,姜让在西餐厅的后巷子那里看到顾青城,他埋头在几个大盆子旁边刷碗,后厨提着几大袋垃圾出来,那孩子跳起来跑去抢过垃圾袋扔掉,然后回来接着刷碗。

一旁的刷碗工都习惯了,这几天这孩子都来,也不说话,可能是个哑巴。

一直到饭店快打烊了,后厨的厨师端着一盘子蛋炒饭出来,不是剩饭,是厨师单给他炒了。

四十多岁的胖厨师招手,“小哑巴,老子知道你吃不惯西餐,给你炒的炒饭,过来吃饭。”

那孩子这才丢了手里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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